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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護持

香港佛教 慈善機構 善業捐助

佛教善業, 本條款適用於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團成員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司」)於此捐款易平台為慈善機構提供的服務﹝包括網上捐款及為慈善機構出具捐款收據(如適用)﹞。卡司於網上捐款及出具捐款收據服務(如適用)中為資料處理者並非資料使用者不擬使用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來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卡司已獲慈善機構授權執行上述的服務, 中醫服務, 供僧、香油及花果, 6.15健康素食日, 放生護生, 助印《香港佛教》月刊, 助印《佛聯匯訊》, 社會服務, 緊急賑濟金, 新服務總部

個人捐款
公司捐款
匿名捐款

電子收據, 郵寄收據, 不需要收據
本人(等)同意下述的條款及細則(「本條款」):

1.  本條款適用於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團成員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司」)於此捐款易平台為慈善機構提供的服務﹝包括網上捐款及為慈善機構出具捐款收據(如適用)﹞。卡司於網上捐款及出具捐款收據服務(如適用)中為資料處理者,並非資料使用者,不擬使用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來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卡司已獲慈善機構授權執行上述的服務。
2.  捐款人經此捐款易平台所作出的捐款將全數交予有關慈善機構。捐款人如對捐款有任何查詢,須直接與有關慈善機構聯絡。捐款人並已閱讀、明白及同意由慈善機構制定並向卡司提供的“直接付款授權書”,詳情可參閱本網頁上的「查詢」欄目。如需要取消或更改定期捐款或“直接付款授權書”,捐款人需要與慈善機構直接聯絡解決,並向慈善機構發出取消或更改通知。
3.  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來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稱謂、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號碼、電郵、捐款金額、捐款活動及收據選擇等)均由捐款人自願同意提供予慈善機構,有關個人資料只用作處理捐款的交收及出具捐款收據的用途(包括由此捐款易平台或由慈善機構出具捐款收據予捐款人),與及由慈善機構及/或經卡司向捐款人發放關於捐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定期捐款的設定或變更。捐款人確認、同意及接受本條款,並同意此捐款易平台將上述個人資料傳送至慈善機構。捐款人明白若其未能向慈善機構提供該等資料,可能會導致卡司及慈善機構無法提供與捐款易相關的服務。捐款人並已閱讀、明白及同意有關慈善機構遵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發出的《私隱政策聲明》(如適用)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詳情可參閱本網頁上的「查詢」欄目。
4.  為驗證捐款人所提供的信用卡賬戶資料的真確性和準確性,在按該等資料設定捐款的過程中,可能會經卡司進行一次低數值金額的模擬捐款,但該模擬捐款不會附諸實行。捐款人或會收到發卡機構發出的低數值金額的交易通知,但此僅為上述驗證當中程序,而該金額只會被暫時凍結,慈善機構並不會收取該金額或其任何部分。
5.  捐款人在此捐款易平台的指示是無條件的和不可撤銷的。指示一經接納,除非經卡司同意,否則不得更改或取消。卡司可合理地將卡司所接獲的任何指示視為捐款人意圖發出的指示。任何指示,若卡司合理地相信是由捐款人或經捐款人的授權發出,均屬有效並對捐款人具約束力,而不論該指示事實上是否已獲授權。不論上文如何表述,慈善機構或卡司均有權在其絕對酌情權認為合適的情況下,立刻中止或暫停捐款人的定期捐款,而毋須向捐款人發出通知。
6.  一切由捐款易服務引致或與其相關連的任何爭議,包括但不限於捐款的金額、日期、變更和交收等細節、定期捐款的設定及所有相關事項與及出具捐款收據的安排,捐款人須與有關慈善機構直接解決。
7.  任何關於定期捐款的變更﹝包括但不限於捐款金額的增減(如適用)或捐款的中止﹞,必須經慈善機構與捐款人達成一致並由慈善機構向卡司發出相應書面指示,方生效力。任何因之而產生的爭議,須參照本條款第6條所規定的辦法予以解決。
8.  香港居民捐款港幣100元或以上可申請扣稅。
9.  如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有不一致之處,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此服務之相關條款及細則將以電子形式提供,如查詢請聯絡商戶。(下載請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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