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善业, 本条款适用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团成员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卡司」)于此捐款易平台为慈善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网上捐款及为慈善机构出具捐款收据(如适用)﹞。卡司于网上捐款及出具捐款收据服务(如适用)中为数据处理者并非数据用户不拟使用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卡司已获慈善机构授权执行上述的服务, 中医服务, 供僧、香油及花果, 6.15健康素食日, 放生护生, 助印《香港佛教》月刊, 助印《佛联汇讯》, 社会服务, 紧急赈济金, 新服务总部
个人捐款
公司捐款
匿名捐款
电子收据, 邮寄收据, 不需要收据
本人(等)同意下述的条款及细则(「本条款」):
1. 本条款适用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团成员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卡司」)于此捐款易平台为慈善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网上捐款及为慈善机构出具捐款收据(如适用)﹞。卡司于网上捐款及出具捐款收据服务(如适用)中为数据处理者,并非数据用户,不拟使用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作任何推广用途。卡司已获慈善机构授权执行上述的服务。
2. 捐款人经此捐款易平台所作出的捐款将全数交予有关慈善机构。捐款人如对捐款有任何查询,须直接与有关慈善机构联络。捐款人并已阅读、明白及同意由慈善机构制定并向卡司提供的“直接付款授权书”,详情可参阅本网页上的「查询」栏目。如需要取消或更改定期捐款或“直接付款授权书”,捐款人需要与慈善机构直接联络解决,并向慈善机构发出取消或更改通知。
3. 此捐款易平台收集得来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称谓、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电邮、捐款金额、捐款活动及收据选择等)均由捐款人自愿同意提供予慈善机构,有关个人资料只用作处理捐款的交收及出具捐款收据的用途(包括由此捐款易平台或由慈善机构出具捐款收据予捐款人),与及由慈善机构及/或经卡司向捐款人发放关于捐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捐款的设定或变更。捐款人确认、同意及接受本条款,并同意此捐款易平台将上述个人资料传送至慈善机构。捐款人明白若其未能向慈善机构提供该等数据,可能会导致卡司及慈善机构无法提供与捐款易相关的服务。捐款人并已阅读、明白及同意有关慈善机构遵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发出的《私隐政策声明》(如适用)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详情可参阅本网页上的「查询」栏目。
4. 为验证捐款人所提供的信用卡账户数据的真确性和准确性,在按该等数据设定捐款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卡司进行一次低数值金额的模拟捐款,但该模拟捐款不会附诸实行。捐款人或会收到发卡机构发出的低数值金额的交易通知,但此仅为上述验证当中程序,而该金额只会被暂时冻结,慈善机构并不会收取该金额或其任何部分。
5. 捐款人在此捐款易平台的指示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指示一经接纳,除非经卡司同意,否则不得更改或取消。卡司可合理地将卡司所接获的任何指示视为捐款人意图发出的指示。任何指示,若卡司合理地相信是由捐款人或经捐款人的授权发出,均属有效并对捐款人具约束力,而不论该指示事实上是否已获授权。不论上文如何表述,慈善机构或卡司均有权在其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情况下,立刻中止或暂停捐款人的定期捐款,而毋须向捐款人发出通知。
6. 一切由捐款易服务引致或与其相关连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捐款的金额、日期、变更和交收等细节、定期捐款的设定及所有相关事项与及出具捐款收据的安排,捐款人须与有关慈善机构直接解决。
7. 任何关于定期捐款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捐款金额的增减(如适用)或捐款的中止﹞,必须经慈善机构与捐款人达成一致并由慈善机构向卡司发出相应书面指示,方生效力。任何因之而产生的争议,须参照本条款第6条所规定的办法予以解决。
8. 香港居民捐款港币100元或以上可申请扣税。
9. 如本条款的中、英文版有不一致之处,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此服务之相关条款及细则将以电子形式提供,如查询请联络商户。(下载请 按此)




